案例 | 加拿大移民官爆料:“为了孩子”是最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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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Y女士试图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但是遭到拒绝,她对于移民和难民保护处(简称 RPD)做出的此判决相当不满,于是向联邦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
申请人Y女士是38岁的中国公民,她与现任丈夫育有两个加拿大出生的孩子,再加上她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导致Y女士担心返回中国后她有3个孩子的事实会违反独生子女政策。
Y女士的一切故事都源于2010年12月。当时她发现丈夫有了婚外情的迹象,这使得她患上了抑郁症。据她所述,她很快参与了一个有20名成员的“地下”基督教家庭教会,因为她认为这有效地缓解了她的抑郁状况。
2012年4月,申请人接到了一通电话,这时她才获悉那个家庭教会属于非法组织,这引起了她的惊慌,所以赶忙逃到亲戚家中躲藏。
不久后,她抵达了加拿大,并嫁给了一名加拿大人,然而这个人出于某些原因被下达了遣返令(Removal Order),彼时正在等待上诉中。
组建家庭后,他们在加拿大生育了两个孩子;可是尽管Y女士已有了3个孩子,她和丈夫却希望有更多的孩子——由此产生的担心是,一旦她被遣送回中国,不仅无法再生育孩子,还有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此外,Y女士还多次强调她虔诚的宗教信仰,甚至她还于2012年11月在加拿大接受了洗礼。
然而她的表态没能说服RPD。经过官方的调查和分析,移民官对她的基督徒身份产生了怀疑,并且认为她的某些证言与客观现状不符,因此拒绝了这份申请。
在上诉审理中,法院的任务主要是重新衡量那些事实证据,判断其中是否有显而易见的错误和矛盾。在此基础上,法官得出的结论是,此申请必须被驳回。
详细的分析如下:
A、关于美国签证问题
最初,是Y女士之前的美国签证信息引起了移民官的怀疑;后来Y女士也承认了她在申请美签时填写的信息不真实。然而这不是RPD最关心的问题:RPD希望Y女士在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能马上更正错误的信息,可是Y女士则表现的犹豫不决,迟迟不修正个人信息。
法院认为,虽然申请人曾直言不讳自己在申请美签时犯下了错误,但是她证词的可信度还是非常值得怀疑:既然她清楚地知道提供的信息有误,为什么还坚称自己没有浏览过美签申请、对此一无所知呢?
在这一点上,Y女士矛盾的证词和拖延回复的态度引起了法院的怀疑。
B、“地下”家庭教会问题
在Y女士的证言中,促使她来到加拿大定居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她担心自己参与的非法教会会被取缔,并且自己难逃罪责。然而,法院仔细地调查了她原籍地的情况,发现并没有此类记录——尽管未经登记的家庭教会的确是非法的,但是客观上不存在任何证据支持Y女士的臆测,一切仅仅是出于她的恐惧和猜测而已。
至于Y女士提及的宗教信仰的自由问题,官方则认为,这并不受到地域限制,即使她声称已在加拿大正式接受了洗礼,但无论她将来身在何处都可以继续投入基督教。
据此,法院认为RPD在审理此案时没有任何明显错误。
C、关于生育问题
申请人曾经提出想要孕育更多孩子的心愿,她认为如果返回中国她就无法达成这个心愿。然而法院则认为这个理由经不起推敲,因为任何处于育龄的人都可以声称自己有这种愿望,但是很难保证他们的真实目的。
此外,有相当多的证据证明,现今中国不再有独生子女政策,即使她坚持要生育多个孩子,也不会造成额外的困难。
经过法院的层层分析和判断,最终裁决是:该上诉申请被驳回,维持RPD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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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育更多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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